遴选按报名、资格审查(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)、考试(笔试、面试各占50%)、体检、考察、研究决定、公示和试用、转任等程序进行。遴选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:5,如达不到开考比例,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。